


作者: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: 2025-12-26 12:36
《菏澤市牡丹產業發展促進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是2025年度地方立法重點成果,是全市首部牡丹產業專項法規。該《條例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菏澤重要指示精神,旨在系統整合牡丹資源優勢、深化牡丹文化傳承、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影響力。自公布實施以來,引發廣泛關注。它不僅是立足當前產業實際的務實之策,更是著眼長遠發展的戰略布局,為擦亮“中國牡丹之都”金字招牌、實現文化傳承與產業繁榮雙贏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。
菏澤與牡丹,血脈交融,命運與共。從隋朝初見規模、唐代蔚然成風,到明清成為全國栽培中心,再到如今覆蓋種植、加工、文旅、節會的全產業鏈體系,對于菏澤,牡丹早已超越單純的觀賞植物,躍升為城市鮮明的文化標識、亮麗的產業特色和牢固的情感紐帶。“菏澤牡丹甲天下”的美譽,既是歷史的豐厚饋贈,更是一代代菏澤人匠心與汗水澆灌出的發展碩果。
然而,盛名之下,亦有隱憂。在牡丹產業蓬勃發展的同時,也出現一些深層次問題:種質資源如何有效保護?市場秩序應如何規范?品牌建設怎樣持續深化?深厚的牡丹文化又該如何系統挖掘與傳承?面對這些挑戰,僅靠市場自發調節或行政手段,已難以實現長效治理。唯有通過立法,建立更具權威性、穩定性和前瞻性的制度保障,才能為牡丹產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。
此次立法旨在守護不可再生的牡丹基因庫。通過法律條文,明確對瀕危品種、珍稀品種、特有品種及百年以上株齡牡丹建立專項檔案,制定分類保護措施,嚴禁破壞與流失。這不僅是對牡丹基因庫的系統性保護,更是對菏澤牡丹產業“源頭活水”的永續守護,是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根基。
此次立法旨在推動牡丹產業的高質量與可持續發展。《條例》通過明確產品質量規范,構建覆蓋種植、研發、加工、銷售全鏈條的標準體系,為提升產業能級提供制度支撐。同時,切實維護菏澤牡丹的品牌信譽與市場秩序,系統推進“中國牡丹之都”城市形象傳播、區域公用品牌宣傳與企業自主品牌培育,全面提升菏澤牡丹的品牌辨識度、市場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。
此次立法旨在激活深厚的牡丹文化生命力。《條例》將推動牡丹文化研究、牡丹詩詞書畫、傳統栽培技藝等領域的保護與傳承工作走向制度化、常態化。支持建設牡丹主題博物館、文化園區等載體,鼓勵文藝創作,讓牡丹文化從田間地頭、溫室展廳,真正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與城市的文明肌理。可以預見,當菏澤牡丹的9大色系、10大花型、1308個品種資源,通過實體展陳、藝術演繹、文創產品等多元形式為公眾所感知和熟悉時,每一位市民都將成為菏澤牡丹的“推介者”“詮釋者”與“傳承者”。由此形成的文化普及與認同深化,不僅能廣泛傳播牡丹“雍容華貴、剛毅堅韌、美麗和諧”的精神內涵,也將為“中國牡丹之都”的城市品牌注入持久生命力。
此次立法旨在為牡丹事業的永續發展筑牢制度根基。《條例》通過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,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與政策扶持機制,鼓勵科技創新與人才引進,引導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、支持牡丹產業與文化發展的良好氛圍。在《條例》實施過程中,難免會遇到各類難點與堵點,但只要思想認識到位、各方協同聯動、依法履行職責,形成從問題發現到依法解決的工作閉環,這些被克服的難點完全可能轉化為牡丹產業迭代升級的支點與亮點。
一花一城,命運與共。為牡丹立法,看似是為一種花卉量身打造規則,實則是為一座城市的發展立信、立序、立魂。它彰顯的是一座歷史底蘊深厚的城市所具備的文化自覺與制度自信,傳遞出菏澤尊重歷史、敬畏自然、謀求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決心。
我們期待,這部承載著希望與未來的《條例》,在落地生根的過程中綻放出繁花滿園的盛景——一如春日里盛放的牡丹,既護佑“中國牡丹之都”常開常盛,更能為全國乃至世界貢獻一份文化傳承與產業振興的 “菏澤方案”。
符中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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